标准规范 | 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2-09-08 16:27:49 观看次数:0
主题分类:规范性文件 | |
办文单位:机场司 | 有效性:有效 |
成文日期:2022-08-31 | 发文日期:2022-08-31 |
文号:AP-140-CA-2022-03 | 字号:民航规【2022】35号 |
规范名称: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|
有关航空障碍灯摘要:
第二条 运输机场 (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,以下简称机 场)净空保护工作 (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内容,另行规定),适用本办法。
第三条 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、 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,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 注区域。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 面外区域,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、跑道端外20 公里以内的区域。净空关注区域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 净空保护区域。
第十六条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障碍物,应当按照 《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》的规定设置障碍灯和标志。
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参考链接:
1. 中国民航局官网:http://www.caac.gov.cn/XXGK/XXGK/GFXWJ/202209/t20220906_215234.html